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合作发展以及质检中心工作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招聘院长助理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院长助理(研究生教育、合作发展)1名、院长助理(重大质检中心)1名。
二、岗位要求
1. 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2014年11月20日);
2.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热爱学院公益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强,能服从工作安排。
三、岗位职责
(一) 院长助理(研究生教育、合作发展)职责要求:
1、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研究生教育工作;
2、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合作发展工作;
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 院长助理(重大质检中心)职责要求:
1、协助分管领导做好重大质检中心经营管理工作;
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具体管理方式和待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及有关要求
1. 个人申请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土木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报名表》(见附件)在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同时,也可通过组织推荐合适人选。报名者于2014年11月20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报学院党委办公室(二综1607)或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820@qq.com。
2. 资格审核和面试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然后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3. 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土木工程学院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