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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学院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舒泽民  

发布者:李鑫  

审核人:  

日期 : 2021-07-06


各位教职工、研究生同学:

为了落实学校近期印发的《重庆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重大委〔2021〕34 号)和《重庆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重大委〔2021〕35号),现将学院选聘兼职辅导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为达到总体上按照师生比不低于 1:200 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的要求。学院将从优秀专任教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中选聘兼职辅导员。

二、聘任岗位

1.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兼职辅导员(人数待定);

2.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人数待定)。

三、工作量及带班

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 1/3 核定,独立带学生班,工作量为两个班级,约为 70 名学生。必须直接带有规定数量的学生,履行辅导员的相应职责,确保辅 导员工作不挂名、不断线。

四、工作职责

兼职辅导员应按照《重庆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履行以下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2.党团和班级建设;

3.学风建设;

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7.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8.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9.理论和实践研究;

10.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兼职辅导员应执行《重庆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谈心制度、听课制度、进宿舍制度、会议制度、周记制度、档案制度、家校联系制度及其要求。

六、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兼职辅导员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为在读非定向优秀研究生,或已经获得重庆大学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学生(从研究生入学起履职)。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七、管理与考核

1.教师和管理人员兼职辅导员绩效标准为人均 500 元/月,硕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津贴为人均 2000 元/月,博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津贴为人均 2500 元/月。各类绩效每年发放 12个月,发放坚持绩效优先原则,不平均发放,分配办法学校另行规定。

2. 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等级将作为辅导员评奖评优、外出培训、学历提升、交流访学、转编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绩效发放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参与考核绩效分配,不得申请转编、职称和职务晋升、学历提升、赴外培训等。

管理和考核详见附件1、附件2。

八、报名与选拔

1.有意担任兼职辅导员者,学院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请填写附件3、附件4;研究生请填写附件5、附件6。请将电子材料于7月16日前发送到邮箱tmxb@cqusce.com。

2.学院成立选拔小组,按照程序开展兼职辅导员选聘。

 

 附件1 重庆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20210601.pdf 

附件2 重庆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20210601.pdf 

附件3 重庆大学2021年教师管理人员兼职辅导员报名表.doc 

附件4 重庆大学2021年教师管理人员兼职辅导员汇总表.xlsx 

附件5 重庆大学2021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 

附件6 重庆大学2021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汇总表.docx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