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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唐环  

审核人:  

日期 : 2023-09-27

各位研究生:

根据《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0〕154号)和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关于开展重庆大学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法和程序

1. 按照《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0〕15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的方式进行。

2. 学院依据《办法》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见后),负责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3.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确定分配名额、计算加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依据为《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评审科研成果计分办法》(附件2)评定和《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平均等级成绩计算方法》(附件3 )。

博士生和硕士生均不再划分年级名额,分别按专业大类(暖通燃气类和非暖通燃气类)统一评定,按科研成果按计分办法加分分别排序,原则上从高到低确定推荐人选。博士研究生专业大类按导师学科方向划分。

4. 本年度评定指标分配

1)学校下拨学院指标为硕士生18人,博士生9人。

2)按人数比例计算,暖通燃气类和非暖通燃气类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别为4人和14人,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别为1人和8人。

5.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和学院文件,评审并确定学院拟奖励研究生名单,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等额报送拟奖励研究生名单。

6.评审过程中如有学院文件未尽处之情形,参照学校规定执行。

二、申请材料提交

1. 申请人填写《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统计表》(附件5)和《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6),将电子表在10月7日9点前发送到邮箱1620191705@qq.com。

2.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统计表》纸质版(内容须与电子表一致),相应证明材料纸质版均需本人签名,申请人提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建工馆216室)研究生辅导员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30分至18点),未在校研究生可委托他人提交。纸质材料收取时间截止到10月7日16点。

3. 申请人加入“2023年土木研究生国奖申请”QQ群,群号669668368。本群要求实名,进群请立即按群公告更改本人群名片。

4. 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填写加分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无合格证明材料的相应项目不予加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参评资格。

5. 申请材料报送包括上述电子表和纸质文档。截止时间未报送视为放弃评选资格;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要求部分按无效处理。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 委 员:杨庆山

副主任委员:华建民 马 骥 谢 强

成 员: 仉文岗 王宇航 陈金华 肖益民 王桂林

            王卫永 石 宇 杨海清 白久林 李少鹏

            杨荣华 贾莹玮 王者俨 刘 方 李江涛 彭 静  舒泽民

附件:

1.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3.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平均等级成绩计算方法

4.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统计表

5.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