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2012级学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新华社重庆分社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级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图像信息必须与学历证书一同注册上网,才能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和毕业证书的完整有效。教育部委托新华社重庆分社负责我校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请还未电子摄像的应届毕业生和2012级本科学生务必按时参加11月15日~16日的电子摄像,不得缺席!
2.各学院指定本学院此次电子摄像的负责老师,并于11月12日(星期三)前将负责老师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培养科。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确保拍摄工作的顺利完成。
3.各学院负责教师按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组织本学院所有2012级学生参加拍摄并负责安排本学院各专业、班级的拍摄顺序。学生摄像期间,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教师必须到场保障拍摄秩序。
4.学生分学院、专业、班级并按照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拍摄。没有参加此次电子摄像的学生,必须参加由重庆市教委统一安排的补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拍摄时,学生注意大家衣着端庄,各班班长负责维护本班拍摄秩序并协助拍摄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学院负责老师负责监督和指导。
6.依据教育部教学厅[2002]5号文规定,拍摄和信息采集工作费用为15元/每人(4张2寸照片和8张1寸照片),由各班班长提前收齐,拍摄时按实到人数交拍摄单位并出具收据。未拍摄学生的预交费用返还未拍摄学生,待补拍时再交。
7.新华社重庆分社在新华网重庆频道开设有“重庆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咨询”(http://www.cq.xinhuanet.com/txcj/),可以解答学生问题。
教务处
201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