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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土木工程学院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者:唐环  

审核人:  

日期 : 2026-02-04

一、 细则依据和适用对象

根据《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1号)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的适用对象按学校文件要求执行。

二、 转专业计划人数

1.转出学生人数:不限

2.转入学生人数:土木学院各年级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不超过该年级该专业总人数的8%。

三、 转入基本要求

1.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需符合《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1号)中“基本条件”要求,本次申请是学生入校后第一次转专业/大类申请,且不违反学校“不允许转专业”和“转专业申请受限”的相关规定。

2.原则上学生当前平均学分绩点(GPA)2.0(含)以上,确有学科特长者,可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心理普查结果正常。

四、 转入考核原则和流程

转入土木学院各专业的考核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学生自主报名申请,整体流程与时间安排按照学校通知执行。学院流程包括:递交材料、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三个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1.递交材料

2026年2月26日-2月27日学生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土木工程学院216办公室张新老师处(电话:65120228)。

2.资格审查和排序

依据本细则第三条进行资格审查,按学生当前平均学分绩点(GPA)对申请人排序,按本年度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200%的限额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学生名单。

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的本科生教务信息版块中公布审查合格的学生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不能参加面试考核。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取消面试和拟录取资格。

3.面试考核

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学科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综合考核,并评定成绩。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见学院网站面试通知。

4.拟录取办法

根据GPA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另见学院网站面试通知),最终拟录取名单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

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 其他

对上述实施细则有疑问者,可咨询土木学院教务办公室(65120228,65120723);未尽事宜由土木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