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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陈培稚  

审核人:  

日期 : 2024-10-29

各位同学:

学校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向学校追加2024年研究生国奖的名额,正式文件正在拟定中。学院启动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及评审工作。

一、第二批名额

目前预计暖通类和土木类增补名额硕士生分别为3人和14人,博士生分别为1人和8人,均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二、评定办法

本批次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与第一批相同。

1.已在第一批公示推荐名单中的,不再另外申请。

2.未在第一批公示推荐名单中的申请人,可以按通知要求补充提交成果。

3.第一批未申请的,可以按通知要求提交申请。

2、3两种情形所提交的成果采用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9月27日(含当天)。

三、申请提交

1.申请人填写《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2)和《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统计表》(附件4),将电子表在2024年11月1日16点前发送到邮箱956319340@qq.com。

2.《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统计表》纸质版(内容须与电子表一致),相应证明材料纸质版均需本人签名,申请人提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建工馆216室)研究生辅导员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未在校研究生可委托他人提交。纸质材料收取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日16点。

3.补充材料的申请人,不需提交申请审批表和申请学生汇总表。需补充提交成果纸质材料;重新发送《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统计表》,新增项添加在原申报项目后并标注新增,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新增成果申请”。

4.新增申请人请加入“2024年土木研究生国奖申请”QQ群,群号874020815。本群要求实名,进群请立即按群公告更改群名片。

5.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填写加分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无合格证明材料的相应项目不予加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参评资格。

6.申请材料报送包括上述电子表和纸质文档。截止时间未报送视为放弃评选资格;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要求部分按无效处理。

四、评奖文件

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通知及相关文件见学院官网:

https://civil.cqu.edu.cn/info/1493/17060.htm

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