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学院结合实际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评定规则
1.学校下拨评定比例为录取人数的70% (8000元/年/人),少高生学业奖学评定名额另拨。推免生与统招生(不含少高生)人数之和为学业奖学金指标计算基数。
2.学院评定等级分A等和B等,各等级人数原则上按划拨数的60%和20%分配(A等8000元/年/人,B等4000元/年/人),人数不超过学校划拨人数,总金额不超过划拨指标总金额。
3.推免生评为A等,其余名额在统招生中分配。
4.统招生分为非暖通专硕、学硕,暖通专硕、学硕四类,按人数比例分别评定。计算办法:
A等名额 = 专业人数 / 统招生人数 * 剩余A等名额
B等名额 = 专业人数 / 统招生人数 * 剩余B等名额
5.各类获奖者根据入学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名额分配
1.录取 推免硕士生208人, 统招硕士生254人(含少高生7人),合计462人。
2.学业奖学金划拨计算基数455人(少高生7人直接评定A等,不占70%总名额)。
3.下拨评定指标(8000元/年/人)325.5人(含少高生7人)。
4.按学院评定规则,确定评定A等280人(含少高生)、 B等91人、C等91人。
5.推免生208人,评定为A等;除少高生外其余统招生247人,评定指标A等65人、B等91人。
6.除少高生外统招硕士生按比例计算评定名额为:非暖通专硕A等33人、B等46人,学硕A等19人、B等26人;暖通专硕A等11人、B等16人,学硕A等2人、B等3人。
附: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单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