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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唐环  

审核人:  

日期 : 2021-11-29

为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经济困难,学院决定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提供困难补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制内在校硕士生和博士生。

二、申请提交

1.家庭经济困难的2021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和博士生。

2.其他年级新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和博士生。

3.上年度已获得补助的不用再次提交申请。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

三、评定额度

500元/人

四、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导师签署意见;

3.班级评定小组讨论并由班长签署意见;

4.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签署意见;

5.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审定;

6.班级公示通过;

7.上报学院。

五、评定组织

1.学院由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负责评定工作的组织;

2.班级成立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班委和学生代表共5或7人组成)负责班级评定工作。

六、申请提交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提交《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版(导师签字)和电子版;

2.申请人如有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研究生期间的贷款合同、残疾证明,重大疾病等证明材料的,可将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交;

3.各班提交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名单及产生经过说明、班级评定结果及评定说明。

(二)提交方式

1.申请人于2021年12月2日(周四)10点前将导师签署后的《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及附件交至班长处(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申请及补充材料)。同时,申请人将《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汇总表》电子版,在12月2日(周四)上午10点前发至cqutumuyaners@163.com邮箱,文件名请注明:困难补助+姓名+学号+班级;

2.班长在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完毕后,将签署了班级意见的《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及附件,于12月8日(周三)上午10点前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建工馆216)。

七、其他

1.本通知由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15683123771

附1 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2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汇总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