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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之星评选】关于开展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9届“土木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符音  

审核人:  

日期 : 2019-06-13

 

为表彰优秀毕业生,树立先进典型,展现我院学生风采,激励校学生奋发向上,学院决定在2019届毕业生中开展“土木之星”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学术之星

1.平均学分绩点名列前茅,无挂科或补考记录;

2.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类竞赛,并取得省级及以上的荣誉;

3.发表过重要核心刊物论文(即论文发表等级为B级)及以上等级论文者优先考虑。

 

(二)科创之星

1.学术型作品竞赛中获奖,包括校级竞赛,市级竞赛,省级竞赛,国家级竞赛,国际级竞赛;

2.在大学生科研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或项目主要参与者;

3.已经拥有自己的创业科技成果者;

4.在国家核心期刊、非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过学术、科研论文;

5.在其他能够体现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体育之星

1.热爱锻炼,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具有较强的拼搏精神;

2.身体素质良好,爱好体育运动同时具有一定体育知识,有至少一项的体育运动特长;

3.积极参加院级、校级及以上的体育赛事,并在各类比赛中有突出表现。

 

(四)文艺之星

1.在美术、音乐、舞蹈、书法、朗诵、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重庆市艺术类比赛中表现优异;

2.多次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演出或比赛;

3.德艺双馨,品行正派,在学生中有较高人气。

 

(五)公益之星

1、富有爱心,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环保等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及校园各种公益行动;

2、积极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公益行动,以自己的努力推动校园公益活动的开展;

3、有较强的奉献意识和助人精神,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主动帮助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

4、有长期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其他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在志愿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有感人事迹。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者优先。

 

(六)励志之星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2、乐观向上,有自立自强精神,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在励志成才、感恩奉献、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3、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同时,符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优先评选。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或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者优先评选。

 

(七)其他自定类型的毕业之星

凡在某领域有突出成就者,只要符合先进的价值观,可自行设定毕业之星进行报名评选。(个人和团队均可)

 

二、评选对象:

2019届土木工程学院全体毕业生

 

三、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接受自荐和他荐两种形式,填写附件1交到毕业年级辅导员处。

(二)报名时间:2019614—20

 

四、评选流程及方法:

(一)学院在官网、微信和毕业生QQ群里发布评选通知,并成立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9届“土木之星”评审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组织实施本学院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学院评审小组严格组织评议,审定获奖推荐名单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被评为各类型“土木之星”的学生,由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在学院毕业典礼上授予荣誉证书。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