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2019年第一批次)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参加校/院际出国(境)交换生项目,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的我院全日制学生:国(境)外交流时间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且项目通知发出时间在2019年4月17日之前的,可申请提前借款(不超过2万);国(境)外交流时间在2018年1月1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课程学分,可申请全额奖学金,2018年度申请过借款的,须自行办理还款。
2. 参加校/院际出国(境)本硕连读或双学位项目的我院全日制学生:未开始项目,且项目通知发出时间在2019年4月17日之前的,可申请提前借款(不超过2万);目前已经进入专业学习并完成至少1学期课程学习,并获得课程学分的,可申请全额奖学金,2018年度申请过借款的,须自行办理还款。
3. 赴国(境)外进行联合研究或课题研究时间在12个月及以上且获得导师资助一半时间(即6个月)以上,派出学习交流时间在2018年1月1日-2019年4月16日期间的,并已顺利完成项目的在读硕研或博研,可申请全额奖学金,2018年度申请过借款的,须自行办理还款。
4. 参加出国(境)寒暑假等短期项目,国(境)外交流时间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2月17日,且顺利完成项目的我院全日制学生。
5. 参加托福、雅思考试,且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4月17日取得托福考试(TOEFL IBT)79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IELTS)6.5分及以上(且单科6分以上)的我院全日制学生。注:仅可在学院申请一次;申请获得过学校外语水平考试奖学金的同学不参加学院外语水平考试奖学金申请。
注:2019年4月17日(含)之后发出通知的项目,学院奖学金要求及额度按照2019-4-17印发修订后的《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相关政策可参考:http://civil.cqu.edu.cn/info/1483/10342.htm。具体奖学金申请待2019年第二批次开展。
二、资助标准
1. 学习时间为90天及以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资助标准:1万/月/生;资助上限:5万/生。
2. 顺利完成短期项目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学校资助的基础上,且学院与学校资助总额不超过学生参加项目的项目费,学院实行与学校等额资助;若学院与学校等额资助总额超过项目费用,则学校资助后,学院补足项目费剩余部分。
3. 满足外语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学院将予以报销考试报名费用。
三、申请材料
(一)学习时间为90天及以上的交换生及本硕连读或双学位项目: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须提交电子版
2. 护照(通行证)首页、签证(签注)页以及出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尚未返校的双学位学生或本科最后一学期在境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学生可暂不提供护照入境页复印件)
3. 境外就读院系注册证明
4. 境外就读学籍或研修证明复印件
5. 境外就读院校成绩单复印件或境外院校评价复印件
6. 向境外就读大学缴纳学费的证明,并用笔自行标注清楚学期和约合人民币金额(赴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可不提供,参加免学费项目学生可不提供)
7. 学习或研究总结(中文,不少于1000字,文中至少附三张交流图片)、海报一页(图文并茂)、PPT一份(图片为主,辅以文字说明,须包含学习、个人、集体照片,十页左右)。内容上可包含但不限于学习、生活体会,收获、建议、意见等。须提交电子版
8. 其他支撑材料(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及提交内容)
(二)赴国(境)外进行联合研究或课题研究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须提交电子版
2. 护照(通行证)首页、签证(签注)页以及出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
3. 研修证明
4. 国(境)外合作单位或主要负责老师的评价,须签字
5. 学习或研究总结(中文,不少于1000字,文中至少附三张交流图片)、海报一页(图文并茂)、PPT一份(图片为主,辅以文字说明,须包含学习、个人、集体照片,十页左右)。内容上可包含但不限于学习、生活体会,收获、建议、意见等。须提交电子版
6. 其他支撑材料(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及提交内容)
(三)短期项目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须提交电子版
2. 护照(通行证)首页、签证(签注)页以及出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
3. 短期交流结业证明
4. 学习或研究总结(中文,不少于1000字,文中至少附三张交流图片)、海报一页(图文并茂)、PPT一份(图片为主,辅以文字说明,须包含学习、个人、集体照片,十页左右)。内容上可包含但不限于学习、生活体会,收获、建议、意见等。须提交电子版
5. 其他支撑材料(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及提交内容)
(四)学习时间为90天以上,申请提前借款,尚未开始的项目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须提交电子版
2. 国(境)外学习单位出具的通知书、邀请函、接收函等证明材料
3. 其他支撑材料(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及提交内容)
(五)外语水平考试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须提交电子版
2.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审核用,当场返回)及复印件
3. 发票及缴费证明
4. 其他支撑材料(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及提交内容)
四、申请时间及办理流程
1. 申请者将填写好的《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及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交到土木工程学院208室国际交流助管处。
2. 所有电子版材料以“文件名称(‘申请表’或‘总结’)+项目名称+姓名”命名,并以“奖学金申请+项目名称+姓名”为压缩文件名发送1005851172@qq.com,并抄送sonw_110@foxmail.com。
3. 所有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5月9日晚18:00。过时不再收取材料。
4. 学院将于2019年5月16日组织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经验分享与交流会,请各个项目至少一名同学介绍相关情况,无人介绍情况的项目,奖学金金额酌情扣减。
5. 学院国际交流办公室评审后确定候选者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至学生的与学校财务系统绑定的中国银行卡中。特别注意:该卡是发放奖学金的唯一银行卡,请务必保证正常可用,如有遗失或换卡,请及时补办中国银行卡并到财务处信息管理科(或致电65105869)重新绑定新卡。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老师:马老师
电话:65127185
邮箱:sonw_110@foxmail.com
土木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