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现将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即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学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联合培养的项目。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校方博士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 可申请项目及相关要求: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网站,点击“项目检索”,按照留学国别和留学身份查询拟申请合作奖学金项目的协议内容,包括资助名额、资助内容、申请办法、材料申请要求等。
三、申请条件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已陆续在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更新和公布。候选人可自行查并了解申请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
四、注意事项
1.2024年起,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中外合作渠道”已统一调整为“国外合作项目”,并参照合作奖学金项目选派要求执行。
2. 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对外联系信息”,在对外联系截止时间前向外方大学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完成申请流程。
五、报名方式
(一)申请材料
1. 签字盖章后的 MIS 系统申请表(硕士研究生提交)/《重庆大学“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附件1)
2.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及外方关于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复印件:
(1)正式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入学通知由外方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邀请信由国外导师签字。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人员)。
(3)入学通知/邀请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25年6月,同时应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
作;
f.校方关于合作奖学金提名相关信息;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3. 专家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 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4. 学习计划(外文):1000字以上,并由国内导师及国外导师(如已确定)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5.国外导师简历(原则上不超过1页):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
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提供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在外人员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如无法提供成绩单扫描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境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位证书扫描件,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如无法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10.个人科研成果证明或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已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在投的论文,须提交投稿证明。
11.《重庆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
(二)截止时间
1.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以电子版按“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并以“姓名—选派类别—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为压缩文件名及邮件主题,打包压缩后于2025年2月27日18:00前发送至Rea@cqu.edu.cn。
2.纸质版材料:按照材料顺序并将附件2(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置于首页装订成册后,于2025年2月27日18:00前交至建工馆214办公室陈老师处。
(三)选拔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经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获得推荐的同学于2025年3月22日—4月1日14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报。国外合作项目各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中外合作奖学金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老师:陈老师
电话:023-65120227
邮箱:Rea@cqu.edu.cn
地址:土木工程学院(建工馆)214办公室
土木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办公室
202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