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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通知(2023年第二批次)

作者:  

发布者:唐环 陈睿迪  

审核人:  

日期 : 2023-09-06

各位同学: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2023年第二批次)开始启动。

 

一、申请条件

1. 参加校/院际出国(境)交换生项目,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我院的全日制学生:国(境)外交流结束时间在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日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课程学分,可申请全额奖学金;已申请过借款的同学,须自行办理还款。

2. 参加校/院际出国(境)本硕连读或双学位项目的我院全日制学生:目前已经进入专业学习并完成至少1学期课程学习,并获得课程学分,且以往批次未申请过学院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的,可申请全额奖学金;已申请过借款的同学,须自行办理还款。

3. 赴国(境)外进行联合研究或课题研究时间在6个月及以上且获得导师资助一半时间(即3个月)以上,派出学习交流结束时间在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日期间的,并已顺利完成项目的在读硕研或博研,可申请全额奖学金;已申请过借款的同学,须自行办理还款;目前正在国(境)外学习暂未结束的,根据结束时间申请以后批次学院出国(境)交流奖学金。

4. 参加出国(境)寒暑假等短期项目,国(境)外交流时间在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日,顺利完成项目的我院全日制学生;除学院自主项目外,不包括线上短期项目。

5. 参加外语水平考试,且在2023年4月1日—— 2023年9月30日取得托福考试(TOEFL IBT)85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IELTS)6.5分及以上(且单科6分以上),或GRE成绩290分及以上的,通过其他语种考试水平达到同等B2及以上等级(如日本语能力测试N3,DELE语言测试B2),其他语种包括日语、德语、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学生应为我院全日制学生。注:仅可在学院申请一次;申请获得过学校外语水平考试奖学金的同学不参加学院外语水平考试奖学金申请。

6.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包括线上会议),并在会议中获得优秀论文类荣誉证书的我院全日制学生:会议时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日。

 

注:所有申请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的同学,需满足:雅思(IETLS)成绩不低于6.0、托福(TOFEL)成绩不低于80分、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不低于280分;未满足最低要求者,学院将依据经费实际情况对相应资助减少或不予以资助;学院自主项目另行规定的除外。

 

二、资助标准

1. 学习时间为90天及以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资助标准:1万/月/生;资助上限:本科生5万/生,研究生6万/生;资助名额:原则上,本科生不超过5名/学期,研究生不超过10名/学期,以派出时间对应所属学期。

2. 顺利完成短期项目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学校资助的基础上,且学院与学校资助总额不超过学生参加项目的项目费,学院实行与学校等额资助;若学院与学校等额资助总额超过项目费用,则学校资助后,学院补足项目费剩余部分。资助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名/项目。项目通知中对资助标准及名额等另作规定的,以项目通知为准。

3. 满足外语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雅思成绩不低于6.5且单科不少于6.0、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GRE成绩不低于290分,通过其他语种考试水平达到同等B2及以上等级(如日本语能力测试N3,DELE语言测试B2),其他语种包括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资助学生出国类外语水平考试报名费用;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7.0且单科不少于6.5、托福成绩不低于95分、GRE成绩不低于310分,资助学生出国类英语水平考试报名费用,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4. 在国际学术会议中获奖的学生: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视获奖等级及会议影响力而定。

 

三、申请材料

(一)学习时间为90天及以上的交换生及本硕连读或双学位项目:

1. 电子版材料: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2)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无须签字盖章)

(3) 总结性材料,内容上可包含但不限于学习、生活体会,收获、建议、意见等。

a. 学习或研究总结。要求:中文,不少于1000字,文中至少附三张交流图片。命名格式:“总结-项目名称或题目名称-姓名”。

b. 海报。要求:一页,图文并茂。命名格式:“海报-项目名称或题目名称-姓名”。

c. PPT。要求:图片为主,辅以文字说明,须包含学习、个人、集体照片,十页左右。命名格式:“PPT-项目名称或题目名称-姓名”。

(4) 无网上通知的项目,须提交Word版项目通知,将具体内容复制粘贴至Word保存。命名格式“XXXX项目通知”。(有网上通知的项目须在《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及《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内填写网址链接。)

2. 纸质版材料(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须由学生本人书面说明情况或预计可获得相应材料的时间):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须辅导员/导师签字)

(2) 护照(通行证)首页、签证(签注)页以及出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尚未返校的双学位学生或本科最后一学期在境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学生可暂不提供护照入境页复印件)

(3) 境外就读院系注册证明

(4) 境外就读学籍或研修证明复印件

(5) 境外就读院校成绩单复印件或境外院校评价复印件

(6) 向境外就读大学缴纳学费的证明,并用笔自行标注清楚学期和约合人民币金额(赴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可不提供,参加免学费项目学生可不提供)

(7) 项目通知(可打印网页通知或Word版本)

(8)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9) 其他支撑材料(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及提交内容)

 

(二)赴国(境)外进行联合研究或课题研究

1. 电子版材料: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2)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无须签字盖章)

(3) 总结性材料,内容上可包含但不限于学习、生活体会,收获、建议、意见等。

    a. 学习或研究总结。要求:中文,不少于1000字,文中至少附三张交流图片。命名格式:“总结-项目名称或题目名称-姓名”。

    b. 海报。要求:一页,图文并茂。命名格式:“海报-项目名称或题目名称-姓名”。

    c. PPT。要求:图片为主,辅以文字说明,须包含学习、个人、集体照片,十页左右。命名格式:“PPT-项目名称或题目名称-姓名”。

(4) 无网上通知的项目,须提交Word版项目通知,或参加项目情况说明。命名格式“XXXX项目通知/说明”。(有网上通知的项目须在《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及《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内填写网址链接。)

(5) 国(境)外合作单位或主要负责老师的评价

2. 纸质版材料(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须由学生本人书面说明情况或预计可获得相应材料的时间):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须辅导员/导师签字)

(2) 护照(通行证)首页、签证(签注)页以及出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

(3) 研修证明

(4) 国(境)外合作单位或主要负责老师的评价,须签字

(5) 项目通知/说明(可打印网页通知或Word版本)

(6)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 其他支撑材料(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及提交内容)

 

(三)短期项目

1. 电子版材料: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2)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无须签字盖章)

(3) 总结性材料,内容上可包含但不限于学习、生活体会,收获、建议、意见等。

    a. 学习或研究总结。要求:中文,不少于1000字,文中至少附三张交流图片。命名格式:“总结-项目名称或题目名称-姓名”。

    b. 海报。要求:一页,图文并茂。命名格式:“海报-项目名称或题目名称-姓名”。

    c. PPT。要求:图片为主,辅以文字说明,须包含学习、个人、集体照片,十页左右。命名格式:“PPT-项目名称或题目名称-姓名”。

(4) 无网上通知的项目,须提交Word版项目通知,将具体内容复制粘贴至Word保存。命名格式“XXXX项目通知”。(有网上通知的项目须在《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及《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内填写网址链接。)

2. 纸质版材料(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须由学生本人书面说明情况或预计可获得相应材料的时间):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须辅导员/导师签字)

(2) 护照(通行证)首页、签证(签注)页以及出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

(3) 短期交流结业证明复印件

(4) 项目通知(可打印网页通知或Word版本)

(5)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6) 其他支撑材料(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及提交内容)

 

(四)外语水平考试

1. 电子版材料: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2)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无须签字盖章)

(3) 外语水平考试电子成绩单

2. 纸质版材料(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须由学生本人书面说明情况或预计可获得相应材料的时间):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须辅导员/导师签字)

(2)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 发票【必须!】及缴费证明(支付记录)

(4) 其他支撑材料(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及提交内容)

 

(五)国际学术会议获奖

1. 电子版材料: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2)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无须签字盖章)

(3) 获奖相关证明:

    a. 获奖论文;

    b. 报告PPT;

    c. 作报告照片;

    d. 获奖证书扫描件。

(4) 无网上通知的会议,须提交Word版会议通知,将具体内容复制粘贴至Word保存。命名格式“XXXX会议通知”。(有网上通知的会议须在《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及《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内填写网址链接。)

(5) 若会议通知中无会议介绍的,须单独提交会议介绍

2. 纸质版材料(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须由学生本人书面说明情况或预计可获得相应材料的时间):

(1)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须辅导员/导师签字)

(2) 护照(通行证)首页、签证(签注)页以及出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

(3) 参会证明:会议注册证明、含申请人姓名的会议手册、含申请人姓名的会议论文集等

(4) 获奖证书复印件

(5) 会议通知(可打印网页通知或Word版本),无会议介绍的须单独提交会议介绍

(6)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 其他支撑材料(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及提交内容)

四、申请时间及办理流程

1. 所有电子版材料以“文件名称(‘申请表’或‘总结’)+项目名称+姓名”命名,并以“奖学金申请+项目名称+姓名”为压缩文件名发送hyz576361501@163.com,并抄送228977149@qq.com。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24:00

2. 纸质版材料交至土木工程学院214室助管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8:00

 

五、其他事项

1.奖学金发放至学生与学校财务系统绑定的银行卡中。特别注意:该卡是发放奖学金的唯一银行卡,请务必保证正常可用,如有遗失或换卡,请及时补办中国银行卡并到财务处信息管理科(或致电65105869)重新绑定新卡。

2.优秀总结性材料将在学院官网国际交流板块展示,同学们亦可参考往届优秀总结/海报/PPT:http://civil.cqu.edu.cn/xzwb/gjjl/xsjlcg.htm;若需使用学校校徽等标志,请参考:http://www.cqu.edu.cn/Channel/000-002-001-003/1/index.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3.学院组织的学生出国(境)学习经验分享与交流会,请参加各个项目的同学积极参与,若无人介绍情况的项目,则视为该项目学生放弃申请全奖。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老师:陈老师

电话:65120227

邮箱:228977149@qq.com

 

 

 

 

 

土木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