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融合土木工程基础设施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选派类别及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人/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博士后:1人/年。
2. 留学单位:米兰理工大学、挪威地质研究所、新加坡国立大学、汉诺威大学、女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阿尔托大学、里丁大学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二)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四)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60
(五)各选派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三、报名方式
(一)申请材料
1.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国内导师推荐信(中文):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3.学习计划(英文):1000字以上,并由国内导师及国外导师(如已确定)签字。
4.国外导师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不提供,但需提供个人说明。
5.外语水平证明。
6.科研成果证明:已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在投的论文,须提交投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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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1 |
材料2 |
材料3 |
材料4 |
材料5 |
材料6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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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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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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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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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止时间
1.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以电子版按“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并以“姓名-选派类别-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为压缩文件名及邮件主题,打包压缩后于2023年2月19日24:00前发送至sonw_110@foxmail.com。
2.纸质版材料:按照材料顺序并将附件2(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置于首页装订成册后,于2023年2月20日18:00前交至建工馆214办公室马老师处。
(三)选拔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经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获得推荐的同学于2023年3月1-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报。创新项目各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4月底前公布。
(四)其他
1.2023年创新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有关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及公派留学相关规定执行。详情参照: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老师:马老师
电话:023-65120227
邮箱:sonw_110@foxmail.com
地址:土木工程学院(建工馆)214办公室
土木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办公室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