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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方案等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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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4-11-04

校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审批及管理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国际化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拟订本单位2015年度出国(境)访问、考察、培训、交流等团组计划方案(出访经费非个人科研项目经费支付的团组都需上报计划),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因公出访团组计划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制,并征得分管校领导的同意。团组计划方案应包括:明确的出访目的和任务、团组人员构成及团长、出访国家或地区、计划出访时间及天数、出访经费来源等内容。
二、因公出访计划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因公团组的相关规定拟订。1.团组成员构成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予以安排,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不得故意拆分团组或组织“团外团”。同一单位两个一把手或者夫妻二人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2.因公出访期限为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2个不超过8天,3个不超过10天(含离抵我国境日期)。同一出访团组出访国家或地区不得超过3个。3.因公出访团组计划应考虑落实国外邀请函、单位公示、校内审批、证照申办、申办签证等工作流程所需时间以及可能的行政审查、节假日等因素,合理拟订出访时间,以免计划难以实施。4.教职工个人如需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授课、学术讲座等纯学术活动,且出访经费为其科研项目经费的,无需报计划,但应提前2-3个月(具体依据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所需时间考虑。如遇中间有节假日,请提前更长时间)向国际处提交完备的申办资料。
三、请于2014年11月25日下班前报送团组计划方案(见附件申报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纸质文档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国际处将汇总、审核各单位团组计划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公布审议通过的团组计划。未经申报和批准的因公出访团组计划原则上不予实施。特殊情况下,需单独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其它
1.各单位若有2014年已批准、尚未实施的团组计划,请抓紧时间落实国(境)外邀请函,提前足够的时间向国际处出境管理科提交齐备申请材料,以免节假期等因素导致计划无法按期执行。
2.有关咨询及联系方式联系地址:A区主教学楼528室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65102100 65102324电子邮件:liuzhiming@cqu.edu.cn,wanghong@cqu.edu.cn
附件:各二级单位因公出国计划方案申报表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11月3日 重庆大学
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方案申报表20141031.doc
文件类型: .doc e2a6ec924cd40d7a98cb7447a0bef591.doc (27.00 KB)

关于报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方案等事项的通知-发文.doc
文件类型: .doc ee587134ebd8448bdb869bd07cc62807.doc (52.4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