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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群祥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唐环  

审核人:  

日期 : 2023-11-08

各位同学:

为支持重庆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我院校友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工系硕士研究生88级校友蓝林、杜胜娟夫妇向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群祥新生奖学金”项目。根据协议和捐赠人意愿,开展 2023-2024 学年该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本次评选项目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落实“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激励学生自立自强、求知敏学,向善向美,感恩奉献。

二、项目情况

1.奖励土木工程学院本科2022级1名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

2.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如以美元账户捐赠,实际金额按入账时基准汇率折算为准)。

三、参评基本条件

参评学生须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校级行政处分记录;

2.明礼诚信、作风正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3.学习刻苦,生活勤俭;

4.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每学年参加不少于 2 项,不低于20 小时的公益或服务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原则上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一项社会捐赠学生奖助学金。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通过学院网站或 QQ群公布奖学金评选通知,确保学生知晓。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组织实施奖学金推评工作。

3.在综合测评、困难认定的基础上,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年级评议后根据申请情况确定3-5名推荐人选,在年级通报无异议后,向学院评审小组提交名单,上报申请人申报材料。

4.学院在对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后,确定拟推荐人员。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 个工作日。

5.推荐评选过程中,申请人和评议组等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奖评优及各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已经获取的荣誉予以取消,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参评学生及年级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相关材料。

2.填写申请审批表时,申报承诺、学生和辅导员签名需手写。

3.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档请按通知要求于11月14日18 点前报送。电子件发送至 zmshu@126.com。

 

 

附件:

1.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3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