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经济困难,学院决定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提供困难补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制内在校硕士生和博士生。
二、申请提交
1.家庭经济困难的2021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和博士生。
2.其他年级新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和博士生。
3.上年度已获得补助的不用再次提交申请。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
三、评定额度
500元/人
四、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导师签署意见;
3.班级评定小组讨论并由班长签署意见;
4.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签署意见;
5.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审定;
6.班级公示通过;
7.上报学院。
五、评定组织
1.学院由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负责评定工作的组织;
2.班级成立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班委和学生代表共5或7人组成)负责班级评定工作。
六、申请提交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提交《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版(导师签字)和电子版;
2.申请人如有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研究生期间的贷款合同、残疾证明,重大疾病等证明材料的,可将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交;
3.各班提交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名单及产生经过说明、班级评定结果及评定说明。
(二)提交方式
1.申请人于2021年12月2日(周四)10点前将导师签署后的《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及附件交至班长处(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申请及补充材料)。同时,申请人将《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汇总表》电子版,在12月2日(周四)上午10点前发至cqutumuyaners@163.com邮箱,文件名请注明:困难补助+姓名+学号+班级;
2.班长在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完毕后,将签署了班级意见的《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及附件,于12月8日(周三)上午10点前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建工馆216)。
七、其他
1.本通知由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15683123771
附1 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2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汇总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