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院坚持“三全育人”,积极推进校企合作设立学生奖(助)学金项目,激励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实现德、智、体、 美、劳全面发展。现将建发房产慈善基金“让梦前行”项目定向高校助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人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学制内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
二、评定金额
5000元/人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3.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8.原则上同一学年内申请一项社会专项奖助学金。
四、名额分配
本科二、三、四年级各2名;硕士生一、二、三年级各1名,博士生1名。
五、特别条件
1.本科要求专业综合排名 30%以内,上学年体测成绩在 60 分以上(免测生除外)上学年参加不低于 20 小时的公益或服务活动。
2.硕士生要求学业奖学金成绩在30%以内(暖通燃气类和非暖通燃气类分别排名),硕士一年级再按推免和统考分别排名,硕士二三年级再按专硕和学硕分别排名;硕士二年级以上及博士研究生要求有科研成果(加分标准参照2020年国奖政策执行)。
3.本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和已获得学院推荐参评其他社会专项奖助学金者,均不再申报。
六、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评定小组评定;
3.公示并通报企业。
七、申请提交
1.提交材料
(1)申请人提交《重庆大学建发房产慈善基金高校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建发房产慈善基金“让梦前行”项目定向高校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版;
(2)申请人如有建档立卡户证明,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研究生期间的贷款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可将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交;
2.提交方式
(1)本科生向年级辅导员提交审批表及附件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
(2)研究生将导师签署后的审批表及附件纸质版交到建工馆216研究生辅导员处;并将审批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1361503602qq.com,文件名请注明:建发助学金+博士/专硕/学硕+姓名+学号。
3.提交时间
申请材料请按要求在11月5日(周四)下午17点前提交,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
八、其他
本通知由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大学建发房产慈善基金高校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表2:建发房产慈善基金“让梦前行”项目定向高校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