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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新闻稿报道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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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4-05-15


为促进学院网站学生工作板块建设,进一步推动学院学生新闻报道工作,现将新闻报送要求规定如下:
一、学院鼓励全院各年级同学,积极参与新闻报道工作。
二、团委学生会及其各部门、各社团,均应设立 1 名新闻报道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活动新闻和简报和宣传联络相关事宜。
三、新闻稿根据内容不同,可选择消息、通讯、新闻评论、新闻特写、调查报告、专访等不同形式。内容应针对我院实事,不尚空谈,详略得当,文笔简练。
四、稿件可同时报送相关新闻图片,不超过 5 张,不插入文稿中,与文稿一起打包发送到通讯社邮箱 tumujizhezhan@163.com
五、新闻稿件除符合新闻写作一般要求,应在文后注明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学号和联系电话)。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作者发放稿费。
六、各部门学生活动新闻,由负责人独立撰写,或联系通讯社派人撰写,但报送工作必须由新闻报道负责人本人发送。
七、各部门学生活动新闻稿应及时撰写,在活动次日内完成并提交到指定邮箱,以保证宣传的时效性。未按时提交者,不得进入学生活动财务管理中的结算环节。
八、通讯社设专人负责新闻稿件的管理,包括接收、审核、提交、发布、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完成稿费申请和发放工作。
九、通讯社应在收到稿件次日内,审核后发布在重庆大学新闻网,并将审核后稿件及照片打包发送到 tmxbxw@sina.com 。学院将选送合适稿件到校团委和学工部网站。
十、每月简报,要求各部门将本月每项学生活动以简讯形式报送,在每月底前两天前发送到团委学生会宣传负责人邮箱 2369256895@qq.com 团委学生会宣传负责人在次日中午2点前将简报汇总发送到tmxbxw@sina.com
十一、各部门学生活动新闻宣传工作将作为考核的内容。
十二、学院每学期根据新闻报道的数量和质量,评选若干学院优秀新闻撰稿人。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