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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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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5-03-25

关于开展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大校研〔2015〕9号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课程建设和水平的整体提升,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根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渝教研〔2008〕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渝教研〔201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以下简称“优质课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选范围
本次优质课程的申报及评选范围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学位课或专业必修课,以及博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我校已纳入前三批立项建设的市优质课程原则上不再申报。已立项建设的重庆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将优先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目标定位明确,能体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或教学材料,能体现本学科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成果。
(二)课程教学团队优秀,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教学改革成果,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
(三)支撑课程的学科实力较强,课程的整体基础条件较好,实际开设讲授过三届以上研究生,原则上应是开课单位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和核心课程。
(四)课程资源应具有较大共享价值,可为全市多所高校或多个学位点设置的同类必修课程提供资源共享。课程所在单位信息网络条件较好,能满足课程资源的网络共享需要。建设期满,须提交课程资源供市内各高校共享。有涉密内容的课程不属申报范畴。
(五)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教改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在促进研究生创新教育,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上取得了实效。
(六)申报单位重视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措施落实。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优质课程须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1份,并发送电子文档;各单位填写《重庆市研究生优质课程申报立项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并发送电子文档。
(二)申报优质课程有关的附件材料:
1.课程教学大纲;
2.使用的教材或讲义;
3.相关教学改革成果证书或证明;
4.近三年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
5.本课程所服务的主要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6.课程建设规划。
上述纸质材料除教材或讲义外,按顺序装订成册,由各单位审核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经学校评审推荐的课程,另需提交课程电子文档按顺序刻盘,相关佐证材料按顺序附扫描件。
(三)优质课程实行限额申报,每学院原则推荐1-2门并请排序。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联系人:李玉兰居凌桢;联系电话:65111647 65106581;电子邮件:yjspyb@cqu.edu.cn.
特此通知。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20日

渝教研〔2015〕2号.doc
文件类型: .doc 9f086b4a9e193630fc183d8c809795fa.doc (110.7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