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欢迎您! English 教师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 > 正文 >

关于研究生结业证(肄业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者:  

审核人:  

日期 : 2016-04-13

各有关学院:
本次发放的是学校对超期学习研究生学籍处理后的结业证(肄业证)书,现将发放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如下:
研究生领取结业证(或肄业证)书时,请学院老师仔细查看离校手续(或者通过学校研究生离校系统(http://ls.cqu.edu.cn/Logon.aspx查询))是否已完清(或者要求学生提交完清离校手续的清单并签字后领取证书),未完清离校手续的研究生不得发放证书,并严格按照以下规定发放证书。
一、计划内非定向和计划外自筹结(肄)业研究生须办完离校手续后,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结业证(肄业证),并在发放表上签字。学院负责做好结业证(肄业证)发放的记录。
二、定向、委培或在职培养的结(肄)业研究生,在办完离校手续的前提下,有两种方式领取结业证(肄业证):
1、由本人领取
学生须办完离校手续后,凭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所出具的同意本人领取证书的证明(须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的公章)领取。
本校老师须办完离校手续后,凭所在二级单位人事主管院长同意本人领取证书的证明领取。
2、由定向、委培单位领取
学生须办完离校手续后,由单位人事部门来人(携介绍信)领取;或单位人事部门来函(须注明接件人和通讯地址),结(肄)业生所在学院确认该生已完清离校手续后负责寄发。
研究生院
0一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