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报考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根据报考专业(即学术博士或工程博士),按照相应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提交说明
根据学校报考流程要求成功报考的考生,学术博士请按附件1《2025年土木工程学院学术博士招生考生报名材料自查表》准备报考材料;工程博士请按附件2《2025年土木工程学院工程博士招生考生报名材料自查表》准备报考材料。
电子材料接收时间及方式:
2025年3月27日15:00至2025年4月10日17:00。
所有材料请按《2025年土木工程学院学术博士招生考生报名材料自查表》或《2025年土木工程学院工程博士招生考生报名材料自查表》所列项目按顺序整理后合并为1个PDF 文件,并统一命名为“学术博士或工程博士+学生姓名+申请材料”,上传至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
纸质材料接收时间及方式:
2025年3月27日15:00至2025年4月10日17:00。
请将所有材料按《2025年土木工程学院学术博士招生考生报名材料自查表》或《2025年土木工程学院工程博士招生考生报名材料自查表》所列项目顺序整理装订(其中专家推荐书原件不装订,单独放到纸质材料中一起邮寄,拟录取后存档使用;装订材料中请使用专家推荐书复印件),邮寄(建议顺丰或EMS)或提交至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工馆214办公室,李老师收,023-65123363。
二、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后,学院将组织审核专家组基于考生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申请材料情况,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综合考核阶段。
三、其他
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报考材料并按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申请材料将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等,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官网“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或“通知公告-招生信息”栏目,关注报名及材料提交系统相关通知信息,保持联系电话及邮箱畅通。
其他事项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