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重庆大学202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报考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根据报考类型,按照相应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提交说明
根据学校报考流程要求成功报考的考生,学术博士请按附件1《2023年土木工程学院学术博士招生考生报名材料自查表》准备报考材料;工程博士请按附件2《2023年土木工程学院工程博士招生考生报名材料自查表》准备报考材料。
提交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10点至2023年3月17日下午5点。
提交方式:提交材料使用电子文档,所有材料请按《2023年土木工程学院学术博士招生考生报名材料自查表》、《2023年土木工程学院工程博士招生考生报名材料自查表》所列项目按顺序整理后合并为1个PDF 文件。文件统一命名为“学术博士或工程博士+学生姓名+申请材料”,上传至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
二、申请材料审核
材料提交截止后,学院将组织审核专家组基于考生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申请材料情况,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相应的“材料审核成绩”根据学校要求,硕博连读考生还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且成绩优秀。
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综合考核阶段。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及结论将后续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其他
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报考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申请材料,将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等,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官网“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栏目,关注报名及材料提交系统相关通知信息,保持联系电话及邮箱畅通。
其他事项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