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名单通告如下:
一、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规则
1. 学校下拨评定比例为录取人数的70%(8000元/年/人),少高生学业奖学评定名额另拨。推免生与统招生(不含少高生)人数之和为学业奖学金指标计算基数。
2.学院评定等级分A等和B等,两个等级人数原则上按划拨数的60%和20%分配(A等8000元/年/人,B等4000元/年/人)。
3. 推免生评为A等,其余名额在统招生中分配。
4. 统招生分为非暖通专硕、学硕,暖通专硕、学硕四类,按人数比例分别评定。计算办法:
A等名额 = 专业人数 / 统招生人数 * 剩余A等名额
B等名额 = 专业人数 / 统招生人数 * 剩余B等名额
5. 各类获奖者根据入学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1. 录取 推免硕士生203人, 统招硕士生235人(含少高生3人),合计438人。
2. 学业奖学金评定计算基数435人(少高生3人直接评定A等,不占70%总名额)。
3. 下拨评定指标(8000元/年/人)307.5人(含少高生3人);
4. 按学院评定规则,除少高生外实际评定A等263人、 B等89人。
5.推免生203人,评定为A等;除少高生外其余统招生232人,评定指标A等57人、B等89人。
6. 除少高生外统招硕士生按比例计算评定名额为:非暖通专硕A等34人、B等53人,学硕A等8人、B等12人;暖通专硕A等13人、B等21人,学硕A等2人、B等3人。
三、评定名单
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2021级硕士研究生统招新生学业奖学金名单.pdf
附件2:2021级硕士研究生推免新生学业奖学金名单.pdf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