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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李鑫  

审核人:  

日期 : 2020-11-03


为了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提供经济帮助,学院决定组织评定研究生困难补助,符合条件者可根据自身实际困难情况,向学院申请。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学制内在校硕士生和博士生。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

三、评定额度

1000元/人

四、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导师签署意见;

3.班级评定小组讨论并由班长签署意见;

4.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签署意见;

5.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审定;

6.班级公示并通报导师;

7.上报学校。

 五、评定组织

1.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培养)、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共9人组成;

2.班级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由班委和学生代表共5-7人组成(单数)。

六、申请提交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提交《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版(导师签字)和电子版;

2.申请人如有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研究生期间的贷款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可将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交;

3.各班提交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名单及产生经过说明,班级评定结果及评定说明。

(二)提交方式

1.申请人于2020年11月6日(周五)上午11点前将导师签署后的《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及附件交至班长处(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申请及补充材料)。同时,申请人将《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汇总表》电子版,在11月6日(周五)上午11点前发至cqutumuyaners@163.com邮箱,文件名请注明:困难补助+姓名+学号+班级;

2.班长在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完毕后,将签署了班级意见的《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及附件,于11月11日(周三)上午10点前交到建工馆216学生工作办公室。

七、其他

1.本通知由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15025622877,18281597970

 


 附件1 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 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汇总表.xls


                                          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2日